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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时几个问题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5-28 17:20)    点击:414

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时几个问题

  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一名造价员除应准确计算工程量、套定额、取费外,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注意。

  一、注意编制与工程预算项目、工作内容和方法相符合的施工组织设计若实际施_T中改变、调整、优化r施丁组织设计,应有相应的汪明性文件。在各种定额的工程鼍计算规则中,很多地方有这样的说明:“……,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例如,某一公路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混凝土采用分散搅拌,而实际施T为集中搅拌。结算时,审计单位仍按分散搅拌项目套取。因集中搅拌基价高于分散搅拌基价,施T单位找审计单位解释。审计单位说:“施工组织设计为分散搅拌,所有措施、机械设备设置都围绕着分散搅拌编制,而且没有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证明。”施T单位只得重新组织证明材料。

  二、注意仔细斟酌施工合同的条款及用词,避免存有含糊、漏洞之处某建安工程中,施_1:合同中有这样一条款:“由建设方及时提供合格水泥并运抵现场,以3lO元/t抵付工程款。”办理结算时,施工方将由自己支付的1800t水泥卸车费7200元计入其中;而建设方不予认可,认为3lO元/t已包含卸车费,不应再计算,双方发生争执。

  三、注意搜集签证齐全、有效的经济文件办理竣工结算的经济文件应包括: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T组织设计、隐蔽T程验收记录、竣工图纸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常常单方提出变更意见,施工单位即按此施1:,这是不允许的。I:程变更应通过设计单位同意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后下发。经过这样的程序,变更才能生效,也才能纳入结算。

  某三级公路工程,原设计在转弯段未设计加宽值,建设方要求增设,施工方按建设方要求进行施工。竣工结算时,施工方计入了该T程量,但审计单位囚没有设计方的有效签证而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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