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违法建筑,能要赔偿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5 10:08) 点击:15 |
违章违法的建筑物一旦被发现,当地的人民政府将会采取一定的处理的措施,比如说要求对方立即的拆除违章违法的建筑物,超过一定的时间不拆除的话,将会对此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拆除措施。 网友咨询: 非法强拆违法建筑,能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 房屋确实是违法建筑,可以要求这些补偿: 1、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 房屋被依法强拆,但建筑材料仍然是拆迁户的合法财产,拆迁户可以要求自行支配,通过变卖、再建等方式挽回损失。实践中大部分强拆过后,政府为了清理拆迁现场会把建筑材料统一清理,这是损害拆迁户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如果未能阻止,拆迁户可以要求政府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可以要求破坏建筑内财产的赔偿 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强拆需要对房屋内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列出清单,这是因为房屋内的财产仍然属于拆迁户的合法财产。如果遇到未清点财产就执行强拆的情形,可以将其定性为违法强拆,要求赔偿。 3、可以要求拆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 广义的拆迁补偿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款、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拿不到的,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不得因房屋被定性为违法建筑而拒绝支付。 4、可以要求赔偿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政府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造成了拆迁户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拆迁户也可以要求赔偿。当然,该赔偿的主张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要结合双方的过错分配责任承担的比重。 律师解析: 违法建筑的处置并非都是强拆,应当区分违法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要全面综合考量有无非当事人一方过错的行政因素、历史因素、实际建设和使用状况等因素;要根据违法建筑形成过错中各方的责任大小,确定适当比例,给予当事人合理的行政补偿或者行政赔偿,改变对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赔偿的习惯做法。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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