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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遗产如何继承,怎么规定的?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0-12-09 16:19)    点击:120

有遗嘱的遗产如何继承,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那么有遗嘱的遗产如何继承,怎么规定的?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也就是说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可见,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

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父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父母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简而言之,遗嘱优先,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除此以外,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则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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